各校区、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期间课程停上。
2.节假日期间,学校在行政楼117室设总值班室,电话5588999。各单位、各部门均要设立值班室,并务必将清明节假期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4月3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学校党政办公室(邮箱:hdyzdzb@126.com)。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室并妥善处置,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3.全体师生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避免人员聚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