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性质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学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学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以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 ”为宗旨, 以代表广大同学权益为准则,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为主要工作内容,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联系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全面提 高同学的综合素质,为促使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基本职能
1、开展爱国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2、充分发挥联系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做好学生服务工作,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权益,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及课外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加学习交流、文艺体育、科研写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活动,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
4、 协助、指导学校各社团组织的合作与发展,促进学校各社团之间、 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进步。
5、 发展与兄弟学生会、社团以及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树立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组织原则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路线。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的资格
1、 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律己, 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 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具备奉献精神,不谋求和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2、 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且就读于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皆可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
3、 凡有意向加入本会的学生须在学生会招新时提出申请,通过面试后方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六条 成员的权利
1、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具有被选举权。
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3、 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 对学生会以及学生会各部门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声明保留,特殊情况下,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学生会主席、 团委书记反映。
5、 成员有权力选择退出学生会,退会前须向上级提出申请,组织同意后方可按程序退出。
6、 表现优秀者在学校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第七条 成员的义务
1、 遵守国法校纪,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坚决维护学生会内部整体团结。
3、 坚决执行学生会的各项决策,努力完成任务,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4、 踏实勤奋,求是创新,积极进取,注重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和工作能力。
5、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工作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
6、 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展现幼专学子的良好形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牢记服务意识,严禁各种歪风邪气。
7、 要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参加会议和活动时要提前到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主席团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决策机构, 由一名主席和3-4名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从部长或副部长中选举产生。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不在职或空缺的情况下,可指定一名主席团成员代理日常工作。
2、主席职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领导主席团和下属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并主持学生会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部长会议;决定各职能部门的在各项活动中的具体任务与职责;综合学生意见建议,及时向学校团委反映情况;对学生会人事的任免进行提议;对外代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
3、主席团成员职责: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下属各职能部门完成工作。
第九条 部长、副部长
部长、副部长职责:领导本部工作, 团结内部成员,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计划;及时向主席团汇报本部工作情况。 向本部成员传达部长会议内容和团委指示精神;负责对本部成员的培养和推荐。
第 十 条 团务部
团务部是协助学校团委指导老师开展工作的直属部门。
具体职责有:
1、 协助老师开展日常团务工作,包括团员信息统计、团员发展、 团费收缴和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评奖评优等工作。
2、 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校团委和学校指示精神,督促指导各班、各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组织团日活动经验交流及评比活动。
3、负责学校寒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开展、总结。
第十一条 秘书处
秘书处是学生会的综合管理部门,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日常事务,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效率,组织开展办公类培训工作,并充分利用新闻手段宣传报道学院各类活动的工作动态。
具体职责有:
1、要负责学生会日常信息、物资的总体管理协调与监督。
2、 沟通、协调与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
3、及时发布学校相关活动的通知和新闻动态,监督引导舆论导向。
第十二条 生活部
生活部是为同学的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和后勤保障的部门,致力于不断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具体职责有:
1、 定期检查宿舍安全卫生,进行学校文明宿舍的评比。
2、 组织开展“宿舍文化 ”系列活动。 以及配合其他部门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 关心同学们生活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解
决生活上遇到的问题难题。
第十三条 艺体部
艺体部是承办学校各种体育活动和各类文艺活动的部门。通过各种文艺汇演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全校同学锻炼身体和团结协作的意识,动员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
具体职责有:
1、发掘培养各类体育人才,在各类体育活动开展前做好动员工作。
2、 组织同学参加校运会、冬季长跑、校联赛、系联赛等比赛,提供技术指导和后勤保障,保证各项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3、负责联系国旗队、篮球队、羽毛球队、兵乓球队等相关的学校体育类社团、协会。
4、 吸收培养各类文艺人才,组织文艺工作。
5、 组织开展学院的各种文艺汇演和比赛,包括校园晚会、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
6、 负责联系礼仪队、合唱团等相关文艺社团。
第十四条 网宣部
网宣部是对学院各项学生工作进行内外宣传的部门,负责学校展板和各类网络平台的日常维护, 以及时、有效、创新的方式宣传报道学校工作和活动动态。
具体职责有:
1、 吸收培养具有书法、绘画、海报、 电脑、 网络技术
人才,做好学校各项学生活动的线上及线下宣传工作。
2、 对学校各类网络平台进行定期推送和维护更新,学
校举办大型活动时提供网络互动与多媒体技术支持。
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PS 培训、视频制作培训、书法
绘画类比赛、主持人大赛等活动。
第十五条 学研部
学研部是为同学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部门,通过举办各类知识竞赛、学习交流会、学术讲座等活动,努力开辟第二学习课堂,调动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完善教育中教与学的环节,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具体职责有:
1、定期举办知识竞赛、科研讲座、技能大赛、学习交
流会、社会热点问题讲座等系列活动。
2、建立健全课堂考勤制度、期中期末考试等有关制度,
协助学校抓好学风建设。
3、 营造我校浓郁学术氛围,倡导优良学风、构建校园
文化,推动科技创新意识普及。
4、开展科研成果展,学术交流,科技大赛等活动,为
广大学生提供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第十六条 新媒体运营中心
新媒体运营概览是对校学生会新媒体运营中心的整体描绘。我们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打造校园信息的新渠道,让同学们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校园资讯、活动信息和文化动态。
具体职责有:
1、在运营内容策划方面,合理运营学校抖音号以及视
频号,定时发布视频以及学校重要信息。搭建起学生与学
生会之间的沟通平台,倾听学生的声音,回应学生的关切
,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负责制定新媒体运营策略,策划内容,管理信息发
布,同时还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新媒体,
让校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3、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并处理负面信息,确
保校园网络的清朗空间。
第十七条 学校各社团协会
1、学校各社团协会在学校和学生会的支持和指导下,
依照本章程开展相关活动。
2、各社团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变更要及时向学校报批。
3、各社团协会的物资长期不使用时要交由学校保管。
4、各社团协会所取得的证书、奖杯等荣誉要交到学校
,以便综合测评时进行加分。
第四章 制度
第十八条 会议制度
1、学生会全体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会的职权包括: 听取并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换届选举;修改学生会章程;审议关于学生会工作重大问题的议案;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2、 主席团会议和部长会议由主席定期主持召开,并邀请团委书记参加或将会议内容向团委书记汇报。
3、 各部门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提出,主席团商定,办公室统计。
4、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开会实行考勤制度。情况严重者经组织讨论后开除其成员资格。
5、 若不能到会,应提前向会议主持者(主席或部长)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缺席。
6、 会议期间, 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各部门记录本存放于学生会档案柜内,换届时要做好传承。
7、 会议期间,认真记录、积极讨论会议内容,不得干与会议无关事情,不得扰乱会场秩序。
第十九条 活动开展制度
1、 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学生会向学校汇报本学期活动计划,包括举办部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名称、活动主要内容、预算等。各部门在每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学生会存档。
2、 活动开展要以“健康有益、丰富多彩 ”为原则,根据学校当前中心工作,合理推出新的有影响力的活动。
3、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办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不得拖延。
4、 活动开展前要至少提前一周做好具体活动策划和预算,交团委书记和主席团审批,审批不通过的活动不得开展。活动开展时严格按照策划和预算执行。
5、 活动策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科学合理,并制定应急方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6、 各部门要将活动时间向办公室登记, 由主席团整体协调,避免时间冲突,避免争抢活动参与者。
7、 活动开始准备前要提前向团委书记汇报并通知相关系班主任, 以取得相关老师的支持。对于参加活动的老师,要提前告知其活动流程。
8、 活动开展前要召开活动准备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包括物资准备、财务准备、场地准备、参与人员等。
9、 学生会活动的评奖评优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得有偏袒。活动奖励以学校颁发的证书为主。荣誉证书由办公室统一打印盖章。
10、 举办活动要善始善终,所用物品要及时收回,清点数目后进行保存。
11、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开展情况告知学生会主席和学院团委书记,并在一周内将活动相关材料(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活动评选比赛结果、获奖名单等)电子版交到学校,便于存档和后期选拔相关人才。电子版材料命名要规范,要标清时间和活动名称。
12、学生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不论大小,都要撰写新闻稿。校学生会发起的活动也应撰写新闻稿,大活动要进行校外媒体宣传。
第二十条 奖惩制度
1、在学生会认真工作并对学校做出贡献的成员都有获得升职和相关荣誉的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处分、开除等方法进行处理。
(1)违背学生会宗旨、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有损学生会会员形象者。
(2)不配合或拒绝参加学生会工作者(其中包括: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活动不积极、不负责任等)。
(3)受学校、系处分者。
(4)不遵守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者。
(5)做出其他违背学生会整体利益事情者。
3、 对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要在将事情调查清楚的前提下, 由部长会议做出决定,报团委书记和主席团批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